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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当地的农民,我的房屋在农村的。原来的老房屋是因为国家修路拆迁了,当时政府给了800多每平米的补偿,也没有给我们规划宅基地,我们就在承包的集体土地上自建房,现在一直住着。请问一下,我们的房屋可以办不动产权证吗?

其他 2021-06-17 20: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和对外转让,且房屋登记指的是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受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农村房屋仅限于在本集体内买卖或者转让,对于外村及城市居民与本集体成员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合同,不管是否实际执行,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从一开始就无效,故无权享受拆迁补偿。如果你是本集体人员,可以放心地买,只要在房屋转让时与出让方一起通过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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