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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2012年1月12日到期,因春节提前回老公家,车也有点小毛病,没有开。昨天昨天回来开车去修理,被交警查到,我们当时就补缴了保费,但是交警还要处以保单2倍的罚款,另外罚款200扣三分,我想问问这合理吗?谢谢!

其他 2015-10-16 23:5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复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现在不允许他人代办了。
  •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罚款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罚手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 你好。认罚吧!交警这是依照规定作出的。
  • 保险超期购买罚款是必然的,但是是否应罚两倍,应当出示处罚依据。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规定,无法提供交强险标志的,除了扣车补办保险外,同时处以“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家用汽车6座以下约为2100元)的重罚;而使用伪造、变造保险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保险标志的,按照第96条规定,除了没收假标志、扣车外,还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则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要及时续交交强险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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