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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大二的大专生。学校安排我们去实习,然后我们统一去了一个锂电池的工厂,流水线工作。并且给我们安排了夜班。且住宿环境也有安全隐患。在流水线作业期间,我们身体都出现了不适。但是学校老师强迫我们继续工作。并且以考试挂科,实习没有成绩威胁我们

其他 2022-12-08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虽说在校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对于实习生和用人你单位来说,他们之间还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属于用工关系,劳动保障部门有义务对他们进行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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