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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三学生,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住在公司仓库,原本说来实习包饭,但是却只有在仓库实习包一餐午饭,我被安排到采购部实习,离仓库需要走半个小时的路,那里有一家小店,有早餐卖,午餐晚餐都是叫外卖,十一月份单位轮岗,我被换到仓库去,工作了半天我就发烧了,第二天早上,由于没有早饭卖,只能喝点自己熬的白米粥,七点半上班,八点多点就饿了,工作到中午,我饿得想吐,整个人都很不舒服,下午就和实习单位请了长假,到现在,学校找到我,问我为什么不在实习单位实习,我告诉老师这些原因,但是老师很生气,要我写检讨去他办公室,我怕自己和老师吵架,因为我脾气也比较倔,如果我硬不去实习单位继续实习,学校有权不给我发毕业证书吗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下午就和实习单位请了长假,问我为什么不在实习单位实习,学校有权不给我发毕业证书吗

合同纠纷 2019-06-17 21: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实习生到底能不能够签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吗? 基本分两种情况: 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应在一个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一年。
    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目的在于从工作中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
    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另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
    这种实习的明显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实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实习人员与其他机构有关系的缘故无法建立劳动关系。还是以大学生的毕业实习为例,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高等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无法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
    而且这种实习的目的也没有第一种情况的专业性,大学生可以从事与未来工作不相同的实习内容。所以这种实习本身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目的在于教学。
    同时,实习生在校期间一般每学期都会有一次实习,其并不能确定毕业后是否一定在被实习单位工作,如果每次实习时都和被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能会出现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多次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如何解除每次所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的衔接等一系列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的毕业证、学位证,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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