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决定书以我在2008年以来长期滞留北京地区缠访为由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五)项、第十三条,决定对我劳动教养2年是否正确?请您给我帮助。主要是该决定书认定事实根本不存在,我根本没有长期滞留北京。可是没有办法,因为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老百姓靠法律保护但是又告诉无门!麻烦您了!谢谢!!

其他 2009-07-07 12: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