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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与李四通过恋爱准备结婚,李四要求张三准备婚房,张三通过按揭方式购得价值100万房产一套,首付40万,欠银行余款及利息共100万,该房为期房,三年后交房,张三在交房两年前与李四办理结婚手续,但交房装修入住后才与李四举行婚礼,交房三年后房产证才办理下来,婚后李四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帮助张三偿还房贷,20年后,房贷终于还清,两人离婚,离婚析产过程中,该房子怎么分割,说一下大概方案。

离婚 2021-06-22 1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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