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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私人营业的美甲店上班,自2011年08月07日开工至2012年02月01日,因测出怀有身孕于2月2号至今天3天没去上班,也没有提前辞职。未签订任何合同。今天老板说我已旷工3天,请问,我能否得到应有的工资并且得到应有的赔偿?并且该店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谢谢

其他 2012-02-04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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