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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18年生病请假休病假,19年恢复以后继续回来上班,20年又生病请假,现在医疗期已经结束,公司准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向公司主张18年的病假工资吗?

其他 2021-07-01 15: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用人单位有欠薪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权利。
  • 00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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