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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因心脑血管病住进医院高间病房长达2年之久,在住院期间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没有出现恶化趋势,活动饮食一切正常。住院期间一个月前病人感冒一直服药仍然高烧不退,痰多呼吸困难,主治医生要求给病人吸痰(高间病房配有氧气和吸痰气)吸痰过后呼吸好转,高烧未退。这种情况持续半月,病人家属再次要求院方给病人全方位检查身体,CT查明双肺已衰竭,主治医生责怪自己没有及时检查导致此病情严重,病人回到高间病房主治医生要求护士马上吸痰,不知什么原因病人高间内的吸痰气没有了,医生催要吸痰气长达3小时未果,此时病人已呼吸困难,于是主治医生要求家属把病人从4楼抬到后楼一楼的一个病房,病人抬到病房后已经停止呼吸,脸色呈紫色。此时也未收到病人的病危通知书!最后院方只给病人家属一张诊断书,诊断书上写着双肺衰竭!院方已经承认部分过错,也问病人家属有什么要求。请问好心专业人士这种情况病人家属应该怎么办?如果要求赔偿应该要求院方赔偿多少?院方已经承认部分过错了,要求调解,病人家属应该要求多少的赔偿?是赔偿哪方面的?请求好心人给予详细的解答,在此谢过!

其他 2012-02-08 0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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