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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2月22日在当收银员,工作到5月2日,由于装修放了1个多月的假,什么钱也不给,正好今年打算结婚,不打算干了,跟经理说了,可是7月8日领工资,扣了150的押金,工资也算的少了,跟实际去时说的共差500左右,我刚靠劳动法新规定没签合同的要补双倍,我记得他们没让我签合同,我想通过法律维护我的正常权益,请求律师们给我意见。《补充:那个地方不发押金条,工资条,不是很正规的中型连锁火锅,现在装修完改川菜了》

仲裁 2009-07-08 13: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违法,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以及赔偿金,要求返还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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