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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超市促销员为公司做了六、七年最近公司说不干了有另外一个公司接手而且说待遇很优厚,公司要我去公司代上身份证户口簿还要写一份辞职报告,好像是去签一份合同。我与公司已经签了几年合同了我想请问一下怎样维护我的利益又能不伤和气在接下来的公司干嘞。谢谢您。

改制重组 2012-02-07 23: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这六七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谁发你工资?
  • 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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