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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八一乡新芳村 2008年4月15日上午9.30,一同村人因承包鱼塘发生纠芬,被害人是我姐夫一家,对方到外地纠集了二三十人持行凶工具:鱼叉,棒,酒瓶等闯入我姐夫家爆打杀,全村人都看到了,当时我姐夫三兄弟全倒地不起,不同程度的伤害,我姐左手骨折,老二老婆头部受伤。。。在事情发生前曾打了110,但迟迟得不到帮助,后来得知,110去了后是先到大队长那坐了会,事情发生后,打了120,最后120还先到,110姗姗来迟。。。听说派出所是跟对方有很深的交情,是故意拖延时间,等他们打完了才去。这边都报案了,他们为什么还要借口去村长那了解情况,这是故意的吗?老大头部臀部大腿,老二头部,老三头部,腰部,大腿,全身也有不同程度的受到爆打。。。到现在派出所还没抓到人,也不上紧,对方平时与派出所是程兄道弟的关系,对方现在是出了两万,还是一催再催,有五人在医院住院,我们不知怎样来维护我们的权利,还有他们的赔赏等问题,曾拔打了晚间800,都市消费报也曾报道了此事,请求帮助,我们应怎办???

其他 2008-04-21 23: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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