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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于2011年12月成立公司,原计划进出口业务,但年后国际形势出现意料之外的变化,原来的准客户也变化了。我想先办理公司歇业。 现在公司成立刚刚3个月,没业务,想办理歇业可以吗?费用多少? 歇业过程中还要纳税吗? 歇业过程中还要年检吗? 急!!!谢谢

破产清算 2012-02-08 1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也可以不必歇业,每过段时间开具些小额发票可以保持公司存续,也没多少费用。
  • 可以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 咨询工商局。
  • 1、先后到国、地税办理停业(注销)申请。如果是查帐征收企业,一般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有利润未分配的,先分配利润,缴纳相应税款,并由稽查局进行查帐(一般为3年),如没有发现涉税行为,则可批准办理停业(注销)手续,缴回税务登记证、发票及发票领购本等资料。一般是先办理国税的手续,凭国税的批复再到地税办理。如果只是停业,则可以不用汇算清缴。但现在有限公司一般是不批准停业,只批准注销。 2、凭国、地税的停业(注销)批复,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停业(注销)申请。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工商局就会批准你的注销申请。如果是停业,则可不用清算。 3、凭工商局的注销批复,以及社保证,到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如果继续参保,或部分继续参保,可到社保办理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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