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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已赔偿车辆维修费,对方要求事故全责方个人赔偿车辆维修期间上下班打车费用,有发票,但提供不了行程单,而且发票当中有的一天存在三张,四张同一方向的,这个合理吗?如果要赔的话,赔多少才合理,没行程单,发票就很难是对方打车的是不是

其他 2021-07-20 0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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