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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向省高院提起再审被驳回,麻烦您问一下,再向检察院提起申诉时,是以省高院为申诉对象,还是以市中级法院为申诉对象,谢谢

诉讼 2022-12-06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情况以省高院为申诉对象
  •   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你好 这边是什么样的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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