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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张**在2007年度考取了助理医师资格证(临床)。2008年一月份应聘到惠州市小金口医院第四门诊做妇科医生。当时我们把证交给四门诊老板,要他帮我们注册。在行医的过程中,我们多次崔注册的事情。老板总是说注册很快就好了,你上班就是了。2008年12月初我们离开了四门诊。离开时注册还没有下来。我们要求他归还医师证,他带我老婆一起去城区卫生局取出了证。我们问了其注册原因,卫生局也是说还要等一些时间注册快了。所以我们在2009年2月份又交给卫生局那个人去册注。 09年7月2日惠城区经警拘留了我老婆。事因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在四门诊上班,我老婆主要是看一些妇科疾病,也有引产,流产,这都是对方没有结婚,或其他原因不能要这个孩子的,绝不是性别原因流引产的。做这些事情老板都有亲自交待的一定要做的。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去卫生局找那个人也找不到了(证也拿不出来)。当时只有我老婆见过他,我老婆 现在拘留了不能会见。

刑事辩护 2009-07-09 2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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