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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市**院产科检查,医生让住院催产,十五当天我们就住院拉,当天只是监测检查,十六早上才用药催产顺产,整整一天反应并不强烈但孩子正常,第二天早上值班医生又做胎心监测显示胎心有些微弱,但医生没重视继续让我们输催产药等着,接班医生也没有继续观察,中间我问医生孩子胎心弱是不是缺氧,医生并没有理我,直到下午一点多,他们发现胎心已经到了危险值,才急忙准备手术,但一切都晚拉,进到手术室孩子已经死亡。别人都流着激动的泪迎接新生命,我们也应该这样。但由于医生的失职让我们全家都悲痛欲绝,死胎在肚子里呆拉一天才引产下来,本来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就这样死了,各位知名律师,这算不算医疗事故?医院应该负担什么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帮帮我吧,谢谢了

其他 2012-02-11 22:5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院方存在过错,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如院方过错明确,可直接向院方索赔,不用去做鉴定,如找不出院方问题,鉴定专家也不会帮你找院方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医院构成赔偿的前提是有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从本案看医院是有责任的,两方面:一是对病人的诊断失误;二是对病人采取措施不当,最终导致胎儿死亡。你可尽快委托律师代理,并尽快封存病历。如信任我可联系。
  • 医院违反了诊疗规程,构成医疗事故,你应该立即复印出病案,索赔
  • 建议马上封存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提起诉讼
  • 具体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和最终的责任认定,需要依法确认;建议委托本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 医院的产前监护存在明显的过错,建议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可以起诉起诉医院。
  • 医院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 医院知道胎心微弱应当马上采取措施,并时时监控。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 据你所述,医院对胎儿的危险征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过错; 并导致最终无法挽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和最终的责任认定,需要依法确认; 建议委托本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 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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