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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老板拖欠两个月工资及在上班期间正常工作中产生的费用报销未作报销,本人现已提交申请书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进行仲裁。现在老板说账目不清,要求本人回去处理。本人是否有必要回去原公司处理。

仲裁 2021-07-28 08: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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