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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在重庆找中介购买二手房,我们的需求价格是175万,房东报价177万。中介方表示可以中介费优惠两万元促成交易,中介费由35000元优惠到15000元。然后签订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合同总价为177万。付给房东定金1万,预付给中介费2000元。后面中介费以按揭服务费又收取了18000元并签署合同,后来经过分析发现中介并没有优惠2万,而是换了一个明目收费,我们就发现被中介忽悠了,随即决定不买该房子,现在面临违约责任,具体细节如下。1.中介方让我们全额赔付按揭费18000➕中介服务费15000,合计33000元。2.房东不同意我们不购买,要按合同违约方赔付房价的百分之20执行。3.本次交易截止今日一共20几天,属于交易初期,交易进度目前仅让中介查询了征信,提交了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并未批复。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能少赔付这些款项吗?

其他 2021-07-30 1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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