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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九个月的宝妈 双方没领证因各种原因矛盾 脾气而过不下去妈妈的家庭条件不怎么样 爸爸快六十岁 妈妈四十多岁 脚下还有一个即将初三的妹妹一个即将六年级的弟弟 生活艰难 男方妈妈和奶奶有个餐馆 爸爸每天跑滴滴 都有稳定的工作 我想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的话 判给谁的权利较大?

离婚 2022-12-06 01: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时,一般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各自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综合素质等各方面因素,来判决孩子由谁来抚养较为合适。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行为的情形,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因此,孩子一周岁,在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会判决孩子由女方来抚养。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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