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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厂里做了半个月,还没签合同,现在是夜班,是晚上八点半对十点半,但是厂里要求我们还要延班到十点半,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

其他 2021-08-02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每天的劳动时间是不得超过八小时的。
  • 你好!加点应给与加班费,觉得不合理可以离职并给与在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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