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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妻在离婚后再度和好,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现感情出现纠纷,她有三个月身孕,我提出分手,她坚决不同意。声称不管什么情况,都要跟我一起生活,并对我有家暴行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1,如果可以分,我该怎么做? 2,如果不可以分,得在孩子出生以后再考虑,我应该做哪些准备? 谢谢!

离婚 2012-02-12 1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现在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想分开不想在一块住,那么你们自行分开就行了,至于现在她有身孕建议你们好好考虑。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你好: 第一,你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都是自由人,完全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和他人结婚。 第二,生育孩子是女方的权利,你无权干涉。如果孩子出生,你是孩子的父亲,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你好,首先,你们这种关系已经不是夫妻关系,仅是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的,要分开自行分开就可以了。其次,不论是否分开,如果将来孩子出生那么你作为父亲还是要承担应尽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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