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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方先前曾在银行按谒过买房,后卖掉了,但婚后是以家庭为单位,成员中有一人曾买过房在银行也属于二次置业,首付要6成,故以男方名义购房,但结婚后双方共同还按谒的房子,房产证未出,女方能加名吗?如不能加名能以什么方式来保障女方应有的权力和保障,女方也有份出资首期款,请在百忙中进行解答,非常感谢!

其他 2012-02-13 17: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男方按揭买的,那么如果房子要加名,必须通过按揭银行同意并出具证明,这个比较困难,你可以先咨询按揭银行;由于房子是婚后购买,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是你也享有共有权。为保证你的权利,建议补充签订一份协议。
  • 你好,未出产权证,无法加名,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存在男方私卖的可能。
  • 男方同意,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 由于房子是按揭的,故加名需要银行的同意方可;你可以和你的丈夫之间书写一份约定,可以保障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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