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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原单位工作了二十多年,中间有十多年是停薪留职。个人每月都有交钱给单位买养老社保医疗等等,现在单位叫回来上班。单位是国有企业,工资的发放分工龄和店龄。然后单位现在算我二十多年工龄,这么个双方都无异议,但是店龄只算我十年。停薪留职期间不计算,我想问一下,停薪留职为什么不算。有什么法律法规吗?

其他 2021-08-12 22: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后合同。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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