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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污染了,柿子树死了,跟污染的单位要培偿费?

其他 2021-08-16 14: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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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采用的办法一般有两种: 一是常年性赔偿的方式,二是即损即赔的方式,即污染一次就赔偿一次。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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