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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班途中不适症状送往医治中死亡算不算工伤?

工伤赔偿 2021-08-19 20: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致职工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其他原因的,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如果是猝死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如果48小时内抢救无效也可以按照工亡处理,具体的情况可电询
  • 您好,算的,工作时间已经扩大解释包含了上下班在途时间。所以也这属于上班时间发生的伤亡。
  • 您好,前期准备工作,48小时内,申报工亡
  • 您好,您描述的这个情况不算工伤
  • 你好,申报工伤,主张工伤赔偿
  • 上下班途中意外伤害才视为工伤。
  • 算的,工作时间已经扩大解释包含了上下班在途时间。所以也这属于上班时间发生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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