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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下午,4个小子来我厂未经允许进入我厂生产车间(我们是服装厂,全是女工)一人上身赤裸,我们归劝数次让他们离开,但他们就是不走,后来我们厂领导一起出来再一次劝说无果,在推拉的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但没有造成伤害后果(我们先动的手).后来被打的人纠集几十人来我厂,目的是打架.之后我们报警,民警也未能阻止他们.然后我们被叫到派出所做笔录.事情是很简单,但是人不简单,这个被打的小子是我们这一个黑社会头子的远方亲戚,这个黑头子跟我们这县级各个机关都有关系,最后把我们的人定成故意殴打他人并拘留7天的决定,而对方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地方派出所的人说他们未拿任何意见,都是上级的命令,在拘留前期,我们动用了所有社会关系想和解此事,而且也去了受害人家,并给予了1000元的补偿,他家长我们也认识,谈的非常好,也没有什么意见,关键在黑头的身上.我们提出复议但是派出所的人说复议不影响执行,因为企业利益关系(生产厂长被拘)我们办的延期执行也被否决.个人认为有三个问题:1,对被打的人处罚是否合理.2对后来在工厂门口叫骂的人能否给予处罚.3公安机关有违法操控行为.如果这些问题成立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行政复议 2012-09-15 2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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