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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起诉我离婚,他让我给他十万元的损失费,还要小孩归他,每个月还要给一千元的生活费,如果不给他就不离婚

离婚 2021-08-20 11: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如果达不到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并且另一方不愿意离的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离。那么就得在6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会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另外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涉及到孩子的性别和年龄、双方的经济能力、工作环境、教育程度、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无能力和精力照顾孩子等问题,不是对方说什么法官就会怎么判决。由于此类案件涉及隐私性较多,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咨询,我们乐意为你服务。
  • 你老公起诉离婚的,他要求你给他十万元的损失费的具体理由是什么呢?你可以积极应诉。
  • 可以协商,也可以争取抚养权
  • 你也可以起诉离婚,看你有什么要求。不是他想怎样就怎样
  • 委托律师代理,要根据自己的条件 处理,不是什么都 要答应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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