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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强制执行书吗?

案件执行 2022-12-05 07: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强制执行的裁定书,没有送达可以执行,法院只行告知义务。其他的法律文书要先送达再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法院执行需要裁定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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