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周建国对司法人员说你们这是受命于雇主非法拘禁十天。经索要司法人员没给周建国及家人任何手续。

刑事辩护 2009-07-24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鹤岗市国家安全局通过公开抓捕制造新闻的方式向雇主报告已经开始执行任务,这是受命于雇主枉法追诉。
  • 已经回答
  • 你好,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