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与单位签了两年的合同,由于单位生厂效益不好,现在我们只干了7个月,公司在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给我们解除了合同。我们便提出向他支付我们代通知金。我们单位领导说按照新劳动法41条的规定,他可以不支付我们代通知金或者支付我们最低生活费,请问,他这种说法正确吗?急请高手指点,我在这里谢谢了!

其他 2009-07-11 11: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