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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从1994年11月至今服务A公司(电子厂),2012年现公司为新发展由东莞市搬迁至河源市,因本人在东莞购房且已入东莞户口(小孩现读公立学校)等原因不想到河源发展,与公司订劳动(无固定)合同。有如下问题请协助解答: 1) 公司最多支付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以5000元),及如何计算? 2) 可否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 3) 东莞户口还可以申请哪些保障? 4) 如何操作及要注意哪些事项?

其他 2012-02-15 1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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