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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与人合租店铺共同开店 房租与装修都是一人一半 现在刚经营四个月 房租也没到期 合租的人因为个人原因不干了 如果我要继续干的话要求我补偿他房租和装修的一部分费用 这是合理的吗?

其他 2021-08-27 11: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店铺被房主收回,如果当事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房客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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