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妹妹和妹夫结婚大概5年,有一个女孩3岁左右。两年前查出妹夫患有中度抑郁症,并开始治疗。现经过两年的治疗未愈,且有越发严重的可能。先夫妻双方及各自家庭都赞成两人,但民政局以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为由不予受理。后到法院起诉,但法院要求开取精神疾病的证明,还未开庭审理。 现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判决离婚。如果离婚,是否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费?谢谢

离婚 2012-02-21 16:4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