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过去快2个月了。事情还没有解决。。。。2011年12月25日我在**快递公司发了一套价值8000的机器。到2012年1月8日被告知自己的东西在**航空部被丢了。后来我提出赔偿。可是他们说愿意赔偿1000块。我明确表示不接受此赔偿。因为本人认为该快递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并没有履行其工作义务,尽管我没有保价,但这不代表他们没有义务讲我所运送包裹安全运送到收件人手中。到后来电话打过去说不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我很希望得到315的帮助。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并给予全额的赔偿。 怎么办?

调解 2012-02-18 18: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