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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个问题,我做一项工程,材料是施工方租过来的,我负责材料管理和材料损耗,材料应当就是我负责签收,那现在有部分材料不是我要求租赁方拉过来的,同时不是我签字,也不是我委托的人签的字,有些单签的字是出租方负责人签的出库单,还有些是施工单位的老板签的,但这个老板在出租单位有股份,有些是没有签字的单,有些又是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的,总之,这些都不是我让他们签的,我是否可以不承认有这些材料拉进工地

合伙企业 2021-09-05 08: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问题分两方面,你方负责材料管理及损耗,属于出入库及库存的登记及核对。如果工程相关方对采购权及市场价格的核查或关联交易等有约定,你方可以根据约定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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