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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长期在外酗酒,回家就闹事,从来不关心家庭,我为了带孩子辞去工作,尽心尽力的带她,因为是个女孩,所以丈夫很嫌弃,现在丈夫断了我们母女的经济问题,他不在给我们生活费,我想离婚,因为孩子还小,才2岁,所以我要孩子,可是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分期付款,但是丈夫是一个视财如命的人,他可以不要孩子而选择房子,他除了这套住房,在婚前还有住房的,可是我没有,如果他不给我这套住房,那我和孩子就没有地方住了,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把这个房子的钱还给他,房子可以判给我吗?如果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08-04-21 17: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离婚,孩子一般归你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关于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由于离婚后你和孩子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形,有权要求男方在其个人所有的房产方面给予帮助,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是居住权;若对方不同意,可起诉离婚并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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