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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对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这种是什么意思?发来给家属的

监视居住 2021-09-06 16: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 你好,偷越国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私自秘密出入国(边)境,或者在规定的地点,未经批准,以伪造证件或其他欺骗手段出入国(边)境。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边)境而故意进行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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