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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在34年前因在大集体抬电杆打死,当时我不到一岁,我看到国务院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中保护集体财产,称为烈士,请问这种情况称为保护集体财产吗?是可以评为烈士吗?

其他 2012-02-20 21: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属于集体财产,但是评定烈士应该以文件批准为准。如果当时没有评为烈士现在无法享受现在的文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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