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叫陈惜芳曾于2011年11月18日开始在北京鸿毛饺子昌平区天通苑店工作是饺子工一职,我于2011年12月30日离开,试用期是一个月月薪是1600元,而正式后是1700元,每月20号发上个月的月薪,由于我1月1号来到深圳公司把我的12月份工资打到北京银行卡中结果是1300多元不仅没有我的奖金工资也少发我了。所以我希望去**法院启诉北**店欺骗罪诈骗罪赔偿我的精神损失500万元人民币,我的同事吉林人李**与我遭遇相同只比我提前三天上班而奖金是别人的一半而工作量却是别人的两倍,北京鸿毛饺子就是靠压榨新员工的钱给老员工发钱的,让新员工当牺牲品。

其他 2012-02-20 12: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