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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入赘她家的有一个女儿两岁了因为两人感情不和离婚,当时结婚要的五万元彩礼钱,和我工作两年的钱我应该要她返还吗?

彩礼 2021-09-10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登记期间的财物一般都可以分割,不区分结婚方式
  • 你好,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同居生活,彩礼不需要退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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