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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纠纷,原计划于2021年3月30日交房,因地铁修建,房屋交付被延迟到9月底。经与开发商沟通,对方认为修建地铁是政府将土地征收用于修建地铁所致。但是该地铁的是从2019年开始修建的。此种情况是否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房屋买卖 2021-09-12 13: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需要看实际的施工状况
  •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当然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 不可抗力一般不是有双方愿意造成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一种事由
  • 你们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是否知道相关地段要修建地铁,不能简单的就认定为不可抗力
    【追问】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20年8月,相关地铁建设从19年2月已经正式动工,并且一开始就明确了规划路线。开发商现在认定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主要因为区政府出了一个会议纪要,具体内容为征收土地作为地铁施工。
    【回答】你这种情况不是属于不可抗力,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要修建地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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