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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0月生的孩子,产假休了4个半月,这个星期刚回公司上班。公司办公室主任帮我去办理了生育费用报销,告诉我只能拿到定额3000+营养费400多,一共3400多。我在妇产医院生的孩子,费用将近10000.从怀孕开始去医院检查就一直只能自费,不能用医保卡。报销费用打到公司帐上有10000多,因为休假期间公司付了基本工资给我,说实际只能给我3000多。是这样的么?公司处理的正确么?请解答一下。谢谢。是不是我应该得到一部分的生育津贴补偿呢?

其他 2012-02-21 13: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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