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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们好!我是湖北省枣阳市的一位可怜女人,我的老公于2011年11月29日上午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枣阳交警支队在对事故现场勘查时没有对现场目击证人进行走访调查\取证,只听对方一面之词(当时我老公车上就他一人而对方车上有三人,且驾驶员没受伤)是啊,我们是死无对证,可对方说黑就是黑,说白就是白,我认为,对方驾驶员有掉包的嫌疑,但交警又没按我们的要求进行取证,就草莽地认定事故是同等责任,我不服,又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可他们只是把卷宗调过去看看,根本不派人来调查,就下结论维持原认定......我觉得此认定书规避事实与法律,显失公正.事实与理由:一,在当时我老公驾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且已过了十字路口中心线的情况下,对方驾车由西向东没减速行驶撞击我老公车前部并撞毁抵至路边,造成我老公当场身亡,对方驾驶员行驶到十字路口不减速(经专家测定:我方车速在70公里/小时,对方在82公里/小时)快速开车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二,对方驾驶员离撞击点最近,自己却没受一点儿伤,而车上乘车人却受伤,这显然不符常理;我们要求交警队对司乘人员位置进行科学鉴定\确认,给予还原,交警队不予理睬.三,对方驾驶室的血迹是法医提取的,可做DAN鉴定时,当时人的血却不是法医抽取的(不知是谁提取的),这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四,既然十字路口装有红绿灯,为什么不开通呢?配套设备没跟上,这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出事不久就开通了,确切地说,是用我老公的生命换来的).五,在我们还在收集证据,案子还没了结的情况下(截止目前我没拿到一分钱的赔偿金)交警队又同意将对方的车送去修理,毁灭证据....尊敬的律师,麻烦你们给我指条路,我该怎么办才能替我老公洗刷冤屈还他清白,让他走得安心,希望他在天堂里没有遗憾.....我求求你们了,谢谢!!!

其他 2012-02-21 20: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诉讼维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如果有充足证据证实才能推翻,这要在律师阅卷和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 可以直接到我的办公室谈,请你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你可以百度一下乔方律师,加强联系沟通,把情况讲的更详细清楚一些,以便为您做出更准确,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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