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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2011年在陕西油田工作期间,通过一位油田领导的介绍;认识了在油田承揽工程的一家民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1.经过一番交往后此负责人同我签定了承包协议,同时也签署了几个小工程给我做工程造价约(12万),但后因工程的难度问题就放弃了。 2.在与此负责人交往期间,他以买房子缺钱为借口向我借了5万元钱,但没有任何手续。此负责人后回了外省老家了无音讯。请问我能索要回这5万元钱吗? 3.经多方了解此负责人还与另外两个人有类似的借款,我们可否联合起来告发他诈骗呢?

其他 2012-02-20 15: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及时报案,告他诈骗需要提供证据,且诈骗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要介入调查的。如果个人起诉的话,可以向法院请求返还欠款。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查清地址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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