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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成都新东能建重庆铜梁分公司上班,已签了两次合同,已到签第三次合同时间了,公司却要搬迁,搬到重庆市,重庆距铜梁太远,我不想去,请问可以获得赔偿吗?按什么标准赔呢?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9-15 15: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的,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你好!要看你合同内容怎么约定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可以和单位这边沟通协商哈
  • 你好,你可以和公司协商一下T
  • 你好!需要根据你的工龄争取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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