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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他现在要违法解除我,我主张二倍赔偿,他以我在面试这家公司的时候填登记表上面的这个工作经历的时间上面说我造假拒绝给我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3 22: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以您在面试登记表中工作经历时间造假为由拒绝赔偿是不合理的。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公司的违法行为。 其次,对于工作经历时间的表述,如果并非是导致您被录用的关键因素,或者公司在录用您之后已经实际用工,那么不能仅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 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明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公司违法解除的事实,然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我看看你的登记表
  • 从法律的角度,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赔偿。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公司坚持认为您造假,您可以通过提供工作证明、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离职证明等文件来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是真实的。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认为您造假的证据,进行反驳。
  • 如果您能够证明您的工作经历是真实的,并且公司确实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且公司现在要违法解除您,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支付您二倍赔偿。这是因为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且其以您工作经历造假为由拒绝赔偿的行为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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