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在单位工作时间是2010年1月到2011年3月,期间2010年一整年没有缴纳过保险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11年12月向劳动监察投诉,因管辖区错误,2012年1月再重新投诉,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和补偿保险。如果未达成和解,请问再申请仲裁是否已过时效?非常感谢! 还有个问题,未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合同是否有效?

其他 2012-02-21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