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有限公司,好几个股东,外欠很多钱,为达到不还债的目的,法人跑了,公司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对外重新起了名称继续经营,公司不参加年检执照吊销,也不进行清算,其他股东也说和他们没有关系了,怎样才能通过法院要回欠我的钱呢?

其他 2009-07-13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确认债权数额
  • 公司解散未清算的,可以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 我认为,这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该公司在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即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名称,可以新公司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务; 2、如果该公司只是私自更名,并未在工商局进行登记,还是要以原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债务。 在起诉时,一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