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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医院里一名水电工,将近30年工龄了。父亲在单位突发脑溢血死亡,已经被社保部门认定视同为工伤。我查了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大概有40万左右,可是当地社保部门只赔付了5万多,他们的理由是事业单位工伤死亡只给40个月工资不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是企业工伤死亡的话就有40万左右了,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做法合法合理吗请律师打官司是怎么收费的可以官司胜了拿到钱了再付律师费吗

其他 2012-02-23 1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可以要求社保局补偿剩余的款项,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可以要求医院补偿剩余的款项,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至于律师费与案件的难易程度,费时程度等很多因素有关,具体要看到详细材料才能确定。
  • 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 你好,社保部门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我们可以打胜了官司再付律师费,有意可电话联系后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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